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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庭长的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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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最可贵的并非完美与不朽,而是无私的奉献与追求。孔祥华同志于1981年参加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新世纪初近20年的审判生涯中,她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从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到首府中级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曾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两级法院办案能手、自治区优秀法官并荣立三等功、三等功,她将自己的青春无私无怨无悔地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工作单位和岗位几经变动,但她解民情察民意,无私奉献的信念没有变。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她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追不断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出色地完成了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审判工作任务。
  一个“责”字贯始终
  正确处理和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孔祥华同志作为一名民事审判一线的审判长,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和体会,使她对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忠实的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通过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纷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自199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她审结和签发案件几千件,曾创下中院个人年结案226件的历史最高纪录。2004年度,她审理和签发案件近500件,其中个人审结案件185件,结案率达98%,成为两级法院的办案能手。她所审结的案件经本院及上级法院多次评查、抽查和上诉审理,没有一件因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而导致当事人上访缠诉。她在民事审判二庭任审判员期间,在审理一起购销欠款纠纷上诉案时,发现建筑公司购得建材公司红砖属实,但由于建材公司系村办企业,管理者多为农民,在交付凭证上存在缺陷,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她不辞辛苦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甚至工作到凌晨4点,终于取得了有效证词,面对大量的证据和事实,上诉人建筑公司最终撤回上诉并当即付款。被上诉人收到款项后,泪流满面,激动地说:“谢谢……谢谢人民的好法官”。
  2000年,由于工作需要,孔祥华同志被调整至本院民事审判一庭担任审判长。民一庭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很大,她每天除主持开三至四个庭外,晚上还要写判决、签发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案件,常常工作到凌晨二、三点钟,尤其是2004年,由于长时间的伏案工作,她的颈椎病复发,导致时常头晕、恶心,视力模糊,但为了办好每一件案件,完成工作任务,她无暇看病休息,坚持工作,致使身体严重透支,有一次竟晕倒在法庭上……。为了这一个“责”字,她忘我地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单位电脑不够用,她把自己家的电脑搬到办公室用于办案。同志们说:“小孔,你把家都搬到办公室了!”。她的确是把办公室当作了自己的家,只要一有时间,她就在办公室里忙碌,为此也受到了女儿的时常抱怨。但她为了一个信念:“公正与效率”,始终无怨无悔。2004年夏天,她的母亲突发脑溢血住院,急需她去照顾,但面对桌上堆积如山的案卷和当事人期盼的眼神,她强忍心中的焦急,坚持处理完工作,常常是到凌晨二点多才匆匆赶到医院。
  孔祥华同志深知,知识型、专家型法官是社会发展和司法进步的要求。因此,她除了做好审判工作,在司法实践上认真锻炼外,还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学理论功底。她以法律专业大专生为起点,刻苦攻读法律知识,从一名大专生完成了到法律本科生直至经济法学研究生的转变。她每年除了办案外,还承接了带实习生的任务,不仅在业务上指导他们,还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有些实习生家庭条件很差,为了能给他们节省开支,地常常带着学生在自己家里吃饭,学生家里的大小事情她都故在心上,学生的父母生病她亲自前去探往。有时一个月下来的工资都花在了学生身上,学生们都亲切地说:孔老师在工作中是我们的严师,生活中更像我们的妈妈。
  二十年审判实践的磨砺,造就了她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过硬的庭审驾驭能力,也使她成长为一名专业知识精深、社会经验丰富的复合型法官。每逢社会影响大或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的案件,凡是院里指定由她主持开庭审理的,她总是能凭着灵活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深厚的法理功底以及公正的判决,圆满地完成任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个“情”字系百姓
  民事纠纷看似鸡毛蒜皮,但处理不好,小则拳脚相加,大则酿成命案。孔祥华同志凭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葛,这使她做了很多看似份外的工作。2003年2月,咋暖还寒,孔祥华同志在主持审理多名下岗工人与某印刷厂的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时,下岗工人们群情激奋,个个都憋着一股气,稍有言辞不慎就有可能引起突发事件,她凭着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娴熟的法律知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终于稳定了工人的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中午休庭时,她担心当事人衣着单薄在外受冻,及时与本院法警取得联系,将工人们安排在法庭休息,并安排助手为他们买来午餐。而她却放弃午休主动与工人们谈话,了解他们的疾苦和内心思想,当得知工人们打算在庭审后集体到市委上访时,她当即表示这种做法不可取,耐心说服工人们通过正确妁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表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工人们看着这位法庭上威严凌厉,法庭外却平易近人的女法官,肃然起敬,纷纷露出了憨厚的笑容,最终使一起上访案件得以平息。
  2004年7月,也审理了一起上诉人新疆锂盐厂与被上诉人张某(精神病患者、锂盐厂职工、42岁)人身损害纠纷上诉一案。原审法院判令新疆锂盐厂赔偿张某各项损失80745元。但经二审法院审查,上诉人新疆锂盐厂要求改判的上诉理由成立,但张某一家十分贫困,全家四口仅靠张某父亲每月一百多元的退休工资生活。当孔祥华同志了解以这些情况后,她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买来大米等生活用品,亲自前往张家看望,并调查了解详情。同时,耐心做好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维护了锂盐厂的合法权益,也使张家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顺利地平息了纠纷,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孔祥华同志不仅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常把司法为民的人文精神和职业操守体现在工作中。2001年寒冬,她受理了一起上诉人梁贵生与被上诉人廖某(不满13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梁贵生承担本案的全部责任。经二审审查,廖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对其负有监护之责,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故梁贵生的部分上诉理由成立。但面对年幼的廖某右腿被梁贵生驾驶的汽车撞成七级伤残,已花去6万余元治疗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再次陷入了困境的事实,孔祥华法官的眼睛湿润了,她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入情入理地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并给他们买来午饭,又给廖某从头到脚买上新衣新鞋,还买上车票,把居住在距乌鲁木齐市有200余公里艾维尔沟煤矿的廖某父子俩送上了返家的归程,有效化解了一起缠诉案件。
  一个“公”字断是非
  亚里士多德说得好,公众视法为“活生生的正义”。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则是社会正义的具体化身,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中立性,关系到国家能否有效地惩治犯罪,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一个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官,很难担负如此重要的职责。孔祥华深知肩上天平的重量,工作中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办案中努力实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在审理了一起购销欠款纠纷上诉一案件,原审法院以某砖厂给制衣厂工地供红砖,工地负责人将制衣厂支票交付砖厂的事实,认定制衣厂与砖厂存在购销法律关系为由,判令制衣厂在99875元的范围内承担代偿责任。后制衣厂以未委托工程公司与砖厂订立购销合同,制衣厂工地负责人储某交于砖厂的支票的行为不能代表制衣厂为由,要求依法改判。经过开庭仔细阅卷,反复核实双方提交的证据,她发现疑团重重的案情越来越清晰,她和合议庭成员仔细审查了所有的证据和调查结果,认定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储某在双方当事人发生购销往来时,是工程公司在制衣厂工地的工地负责人,其与砖厂恶意串通伪造制衣厂抵押支票,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经院长批准当庭对行为人储某进行了司法拘留,对砖厂进行了罚款。当她当庭宣判免除制衣厂的法律责任时,旁听席上的听众,竟忘了法庭内不准鼓掌的规定,法庭内响起一片掌声,“人民法庭万岁”的喊声此起彼伏。她就是这样用自己明查秋毫的实际行动和一个法官正直的良知诠释着司法公正的深刻内涵。为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她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疑难、新类型案件及时上报庭长、院长,认真进行学习研究,确保程序和实体的公正。同时,她还针对典型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更多的人通过庭审这个窗口加深对法官职业的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个“廉”字生正气
  常有人说,“案子一上门,双方都托人”。孔祥华就是不信这个邪。她认为要把案子办得公正,法官必须自身做到廉政,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得耐得住清贫和寂寞,就要经得住金钱、权力、人情、关系的考验。有一次,她在审理某建材公司与王某购销欠款一案中,王某以提交证据为名,在材料中夹了一万元现金。她发现后立即打电话对王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多次催促其取回现金,当事人支支吾吾迟迟不来取款,她只好与同事一道将一万元现金当面退还给了当事人。当这位当事人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后,红着脸说:“人家都说法官黑的很,今天我才知道法官很公正!”
  人活在世上,谁会没有亲戚朋友,注重亲情与友情的她也常常陷于法律与亲情的矛盾交织中,但共产党员的党性和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使她从未有过丝毫意志上的动摇。曾有一个平时非常要好的朋友私下里给她打电话,要她在审理一起案件中给其中一方当事人适当照顾,并暗示一定会有“回报”。孔祥华同志没有应允,只是很平静地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公正办案的”。在案件的审理中,她抛开一切个人情感因素,秉公做出了判决。事后,胜诉一方当事人找到她,激动地说,我听说对方托人找过你,当时我认为这个案子肯定是自己败诉,甚至想过不出庭了,但最终的结果使我真正认识了人民法官,谢谢你!而同时,孔祥华也接到了朋友指责的电话,在她的解释声中,十分要好的朋友挂断了电话,并从此断绝了联系。情与法之间,她选择了公正。
  一个“严”字身先卒
  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孔祥华同志严把审判质量关,对本合议庭案件的审核,她总是仔细审阅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份材料,字斟句酌地审核每一份法律文书。在她严格把关下,她所在的合议庭案件质量居全院前列。同时,她还严格把好审限关,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尤其是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更是加班加点,快审快结,有力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她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外,还十分注重发现和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认真探讨新类型案件的审判心得,对于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她总是认真思考,撰写研究文章,为具体审判起到了有力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她所撰写的审判研究论文,分别被《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新疆审判》等报纸、期刊刊载。并多次获得了市法院系统优秀论文奖,制作的法律文书也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不仅如此,她还十分注重法官的公众形象,准时开庭,规范着装,严以待己,宽以待人,从细微处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树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只有默默无闻的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只有孜孜不倦的追求。孔祥华同志用自己的模范言行,谱写了一曲当代中国女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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