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审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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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1983年在刑一庭工作,1998年调审监庭,先后多次立功、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司法干部。2002年4月被授予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3年被授予武汉市“优秀公务员”称号,2004年又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和湖北省“优秀法官”。
长江日报对李丽同志曾有这样一句评语:“近三年所办案件没有一件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而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这正是她所拥有这些荣誉的真实写照。
实事求是杜绝冤、假、错案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在一起杀人案中,起诉书指控李某某谋害亲夫,犯故意杀人罪。在审阅案卷过程中,审判员李丽发现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此案在作案工具、时间等问题上还存有疑点、矛盾,无法排除。为了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做出公正判决。她先后商请公、检、法三家多次协调,最终以事实不清做了撤案处理,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1993年我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轮奸大案,当时,全国和省、市、新闻媒体都作了报道,中央和省、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份子。公安机关将报捕的材料送到检察院,根据上级要求李丽提前介入此案,在审阅案件初审材料中,她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一致,且有的不承认有犯罪行为,举报人对被害经过的描述前后几次也不一样,并明显存在一些不合常理的疑点,对实施侵害的主要物证精斑的鉴定又不能认定。为此,她建议,该案暂不宜批捕,对受害人应请医生检查,法医鉴定,另外建议将物证送北京最高司法部门鉴定。后来经公安机关的慎密侦查、鉴定,证实举报人患有青春期妄想症,整个案情不实,从而避免了一起冤案的发生。
无私无畏公正司法为民
在他承办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是广东湛江某地的一公司,原审法院在调查时受到当地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扰,没有收集到关键证据,从而导致案件错判。再审改判就必须重新取证,而取证显然是困难的,不仅有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扰,还有被称之为“当地一霸”的被告人的恐吓。作为案件审判的最后一道防线还不能纠正这起错案,此时退缩,又如何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尽管天气炎热,阻力重重,她和同事毅然决定奔赴广东事发地调查取证,在被告尚不知晓的情况下,迅速从有关部门的数万张票据中收集到关键的证据,依法纠正了原审的错误判决,为原告挽回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情系于民构建和谐社会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由于审监庭案件的特殊性,到此打官司的当事人,大多经历过一审二审,有的还经过了再审,诉讼时间长,有的有时情绪都比较激动,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顺利地进行案件审理,并体现司法的公正性成为每一位审判人员工作中的难题。李丽在办案中注重对当事人给予尊重和关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双方着想,注意将思想疏导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整个阶段,向他们摆事实,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尽量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998年,她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已是第三次申诉,双方当事人缠诉多年,女方曾跟踪原案件承办人并威胁要泼硫酸。男方则在长江百年不遇的洪灾期间以炸堤相要挟,多次到法院向案件承办人施压,矛盾随时可能激化酿成大祸。为了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李丽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走访,一边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一边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终于找到了双方主要矛盾。原来,当事人离婚后小孩一直由女方抚养,与外公外婆挤住在一起,现女方下岗,每月只有150元生活费,男方又从未给付子女生活费,女方生活十分困难。案件的关键所在,便是解决女方和小孩的住房、生活问题。为此,李丽多次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说服其同意拿出亲戚的一处住房给女方,但在征求女方意见时,女方以小孩上学太远,交通不便为由拒绝,问题没能得到解决。但她没有气馁,为了妥善解决此案,她又找到男方的姐姐,一起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劝其拿出一定数量的钱给女方及小孩,作为解决住房的补偿,并动员女方家长说服女儿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多方面做工作,双方矛盾逐渐缓和,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了进展。在办案过程中,细心的她还发现当事人的小孩喜欢踢足球,但因经济困难没有球鞋,就连脚上的鞋子都破损得露出了脚趾,于是有心记下了小孩的身高和所穿鞋子的尺码,在春节前夕,抽空给当事人小孩买了一套衣服和一双球鞋,并连夜冒着雨雪送到女方家中,当事人很是感动。认为法院对于此案该想的办法都想到了,该做的工作也都做了,于是同意接受法院做出的调解方案。该案再审终结,双方都表示服判息诉。
讲人情、讲关系是我们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一种风气,但作为法官不同于一般人,他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光荣使命,肩负着党和人民对其赋予的更高期望。因此,李丽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不为情动,不为权迷,不为利诱,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这道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正如她曾对一位塞“信封”的当事人严肃地说过一句话:“钱,我不会要,只要你相信法院是公正的,我就十分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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