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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级法官的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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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蔚莉同志,女,汉族,1969年2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她1990年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1994年任助理审判员,因工作成绩突出,1996年10月破格晋升为审判员,2001年被选任为审判长,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钟蔚莉同志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她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廉洁自律,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在群众中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她于2002年荣立个人一等功,1996年、1999年、2000年、2001年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995年、1997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8年被评为首都法院先进法官,2001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章,2003年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称号,2004年荣获北京市“五四”劳动奖章,此外还多次荣获朝阳区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朝阳文明人”标兵等光荣称号,并先后当选为北京市第八、第九次党代会的党代表。
  一
  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钟蔚莉同志常说“共产党员讲奉献就要多干少说”。她十几年如一日勤奋忘我工作践行自己的诺言,她心里想的总是案件,是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而唯独没有她自己。
  1995年至今,钟蔚莉同志共审结案件近2900件,连续10年结案数量在全院商事审判口名列第一,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商事审判口名列前茅,并且经她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且办案质量颇高。2004年民二庭实行了专业化分工审判,钟蔚莉同志所在的合议庭主要审理联营、承揽、票据、保管、行纪、仓单、提单等案件,其中联营合同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她不畏困难,毅然挑起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任,审结案件418件,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
  近年来,朝阳法院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在人员没有相应增加的情况下,每个审判员都承受着巨大的案件压力。作为业务骨干,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川页利完成,钟蔚莉同志几乎没有休过双休日,其它的各类休假则更是不用说了。常年超负荷的工作,使她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2002年7月,庭里的领导和同志们发现她日渐消瘦,在庭长的一再催促下,钟蔚莉同志到医院作了体检。检查结果出来,钟蔚莉除患有胃炎外,竟有数项指标不符合健康标准。她仍然带病坚持正常工作,有几次晕倒在审判台上。院领导得知情况后要求钟蔚莉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安心养病。但钟蔚莉同志仍坚持一边到医院输液,一边坚持工作。就这样,她服了四个多月的中药,坚持上班工作,从未请过一天假。
  有一次,钟蔚莉同志到湖南常德出差,当地正遇上百年不遇的洪灾。当时钟蔚莉患上重感冒,父母亲劝她等洪水退了再去,庭领导为了安全起见劝她等等再说。但她想到原告已对被告处的标的物申请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耽搁一天就意味着案件审理没有真正的结果。她毅然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下了火车,她不顾旅途的劳顿,与当地法院的同志趟着没膝深的洪水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对被告处的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和休息,钟蔚莉当时高烧40多度,但不知情的当事人还在与她狡辩,直到她昏迷在现场。直到她昏迷在现场。第二天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输液,原被告都站在旁边。钟蔚莉同志见输液时间很长,双双当事人都在,便想利用这段时间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可话刚出口,被告便哽咽地说“钟法官,您什么也别说了,就冲您这精神,我还什么理由不还钱。”
  2003年5月,非典肆虐北京,搅得人心惶惶,但钟蔚莉同志始终坚守岗位,千方百计审结案件,努力减少非典对审判工作的影响,5月间,庭里受理了一起北京某公司诉河北某公司的买卖纠纷案,钟蔚莉同志通过阅卷发现双方的争议可能不大,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安全,她主动用电话与原被告双方取得了联系,引导着双方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彼此进行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顺利审结了案件。在钟蔚莉同志的努力下,当月结案数量仍高达52件,为非典期间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
  她秉公执法、廉洁清明。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公生明、公生廉、公生威、公生无惧。钟蔚莉同志正是以她的赤胆忠心呵护着天平不倾。
  2000年8月,钟蔚莉同志审理了上海一公司诉北京某食品销售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被告拖欠原告巨额货款久拖不还,北京的法官公正不公正,热情不热情,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原告心里没底。几十万的款项不是小数目,开庭的前几天原告的代理人从上海赶到北京“公关”。先是请钟蔚莉同志吃饭,结果吃了闭门羹,后又盯梢送礼,又遭拒绝。原告不死心,又找熟人说情,钟蔚莉同志撂给来人一句话:“你认为有理为什么还送礼,法律在那儿摆着,不送礼白的也变不了黑的,如果你没理,黑的也变不了白的”。话不说不明,理不讲不清,严密的逻辑,诚挚的语言令原告和说情人无话可说。
  开庭时,钟蔚莉同志严肃地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两个半小时就使案件调解解决,原、被告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原告代理人也驱散了心中疑云。开完庭后,她对庭长说“朝阳区人民法院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北京的法官真硬”。
  在钟蔚莉同志审理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亚运村支行诉北京菲乐制衣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乐旺达制衣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了解的情况,此案风险很大,因为被告方的财产在通州区某村村委会的掌握之下,由于被告方拖欠该村租金,该村村委会想把这批货物扣留,将其抵做租金。这种情况卞,若法院贸然进村查封,可能会受到村民围攻,钟蔚莉同志了解情况后毫不畏惧,在向院庭领导汇报后,又及时向通州区法院反馈情况,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并制定了周密的计划。
  当她得知该村支部书记威望很高,就决定选择其为突破口。进村后,她没有直奔查封现场,而是带领审判员直奔村党支部书记家,向他讲明利害关系,宣传法制,政策攻心。一次,两次,一次次深入做工作,她忍饥挨饿,原告请她吃饭被她拒绝,被告请她吃饭也被拒绝。村口多次定格这样的场面:钟蔚莉同志啃着她的方便面,原、被告在远处看着她。这个弱小女子在凛凛寒风中显得那样高大。或许被她的真诚感染,或许被她的无私感动,或许被她的铁胆无惧所震撼,最终使村委会书记较好地配合了财产保全工作。事后,当事人这样评价她:清如水、硬如钢。
  三
  她刻苦钻研,办案效率高。钟蔚莉同志连续多年结案位居商事审判口第一,1998年审结213件,1999年审结268件,2000年审结277件,2001年审结314件,2002年审结385件,2003年审结472件,2004年418件,1998年以来连续7年平均每个工作日审结1.4个案件,成为朝阳法院商事审判的一面旗帜。钟蔚莉同志常常告诉身边的同志:效率来自勤奋,来自苦干、巧干、能干。
  为了使自己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提高业务水平,钟蔚莉同志在工作任务不减的情况下坚持学习,来院时她是大专学历,现已修完研究生学历,并先后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硕士学位,为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她发表的《严防变造票据流入金融市场》、《浅析户外广告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几个法律问题》等调研文章,填补了北京市此类案件审判调研方面的空白,获得了理论界和法院系统的一致好评。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每天她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离去。对审判的案件她都先认真地阅卷,按照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于每一起案件,能今天审完的她绝不拖到明天。
  2000年,钟蔚莉同志在审理河北省清河县某绒毛加工厂、山东省禹城市某毛绒制品厂诉北京某羊绒制衣有限公司追索货款纠纷一案时,她得知原告方由于被告方拖欠货款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时,立即着手进行案件审理工作。原告方提出了财产和证据保全申请。钟蔚莉同志带着书记员一大早就来到被告方的营业地办理保全手续。由于被告方的会计当时不在,保全手续无法办理。但为了保证工作及时完成,钟蔚莉同志忍着胃痛和饥饿,婉言谢绝了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吃饭邀请,用一包方便面充饥后,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钟顺利完成了财产保全任务。为了尽快审理此案,她第二天又将开庭地点搬到了被告营业地,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方高兴地拿到了货款,钟蔚莉同志回到单位却已是下午一点多了。此案从保全到审理完结,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
  四
  她坚持司法为民,注重办案效果。在审判工作中,钟蔚莉同志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办案效果,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她承办的北京某保健咨询研究中心与北京某塑钢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代理人王某开庭几天前摔伤造成盆腔粉碎性骨折。王某担心自己单位委托的其他代理人说不清事实,也为了保证此案得以及时审理,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坐着轮椅从医院赶来开庭。开庭前几分钟钟蔚莉同志知道了这个情况,但一楼办公区没有富余的地方可以开庭,可原告代理人坐着轮椅怎么上四楼?她说服被告并招呼几位同事,把原告代理人从一层抬到四层,开完庭后又将原告代理人从四层抬到一层,原告代理人非常感动。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代理人还提出被告方擅自拆除了他们的门窗玻璃,钟蔚莉同志查清事实后,对被告方的错误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安排被告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尽快将拆走的玻璃装上。钟蔚莉同志关心当事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使案件当事人非常感动,被告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表示将尽快改正。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钟蔚莉同志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她在进行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因此,钟蔚莉同志在审判过程中,非常重视调解工作。在她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超过80%。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和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从而往往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2002年她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中,某村的经济合作社把承包给该村的两个农民的鱼塘和种植园提前收回,因补偿问题双方产生了矛盾。这两个农民就分别把经济合作社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自己的证据很充分,他们的各项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实际上他们的证据并不充分,钟蔚莉同志完全可以依据现有证据判决他们败诉,但她发现这两个农民对经济合作社的某些领导极为不满,抵触情绪很大,而且曾向她暗示如果败诉,就会采取暴力手段令经济合作社不得“安宁”。钟蔚莉意同志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后,立刻放下手自已写了一半的判决书,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利用晚上的时间(因为两位原告白天要上班)把双方通知到法庭,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在不懈的努力和真诚的感召下,双方达成了谅解,两个案件均以撤诉结案。事后,原告和被告都十分感动,称赞她处理得好。
  钟蔚莉同志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时刻不忘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责,她经常到辖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讲座,仅2004年她就到朝阳区工业局、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十余场讲座。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某些当事人的法制漏洞;她积极发出司法建议函,2004年她就发出司法建议十二篇,其中给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建议函还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
  钟蔚莉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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