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材料网 > 法官事迹 > 法院执行局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执行局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网分享
  
  法院执行局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李北生说,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
  永丰县法院执行法官、局长李北生,对此还有着更深的理解: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丧失了,群众的希望也就彻底泡汤了。正是有了这样的理解,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著追求,2005年,他组织和带领执行局的干警执行案件379件,执结标的额近400万元。近年来,执行局连续五年被县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被省政法委评为“五星单位”称号。他本人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2004年,他分别被省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五星干警”称号,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一个“实”字打牢执行基础
  在办案过程中,备从外省返回家里过年,就带着几个人从下午6点蹲坑到第二天中午12点多,才等到刘某,直至刘某将全部欠款交清,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象这样为寻找到被执行人,起早贪黑,冒酷暑,顶寒风,对于李北生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多少次,为执行案件,一个多礼拜不能到只隔一层楼的保姆家看一眼不满4周岁的女儿。女儿一周岁以前,白天放在保姆家,晚上自己回来自己带,实在回不来了,就打电话交待保姆带。
  一个“情”字突破执行瓶颈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做到的。而人是有情感的,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这是人类社会应有的美德。在工作上、生活中得到过他人帮助、谅解的李北生,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除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外,还尽可能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
  被执行人朱国海说起李北生,嘴巴总是说个不停:“李局长是个好人,是个好人,我从他身上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作为被执行人朱国海能夸李北生,自有他的一番道理。朱是一个做木材生意的生意人,欠生意伙伴李冬宝5万多元。李多次催款未果,便到法院起诉朱,胜诉后,李要求强制执行。执行时,朱确实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可李北生发现朱有事在心里藏着,一追问,原来邓某欠朱的钱多年未还,朱又懒得打官司,造成手头经济紧张。李北生暂缓对朱国海的执行,四外寻找邓某和其家底较殷实的外甥,经过做思想工作,追回了邓欠朱的借款。李北生一将邓某的欠款送到朱国海手里后,朱二话不说,主动还清李冬宝的钱,李北生、朱国海、李冬宝现在来往还比较密切,没有因官司而成仇人。这样,既维护了法律,又温暖了人心,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与他女儿的保姆陈梅的谈话中,我们了解到李北生在工作和生活中,是一个很注重情义的人。他不到4周岁的女儿在保姆家吃住,爱人在乡下小学教书,每当自己做了一点好吃的,总要送一些到楼上的保姆家。陈梅告诉我们,为执行案件,他从不拿法律吓唬人,总是先把道理讲清楚,摸清被执行人家的困难,并想方设法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
  一个“活”字统一两个效果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执行案件不能采取蛮横、过激的行为,既要考虑当事人的情绪,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面对这对矛盾怎么办?李北生通过分析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适时采取暂缓执行、分期付款、以物抵债、亲友担保等灵活的办法。这样,既不易激化矛盾,又能公正地执法,从而使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张某因做买卖生意,欠他人1.1万多元,闹到法院后,判决张某必须还清1.1万多元的债务。判决后,张某外出打工,李北生带着执局的同志多次登门找人不着,怎么办?是放弃执行,还是坐等其回来。面对申请执行人不停地催促。“不行,不执行怎么可以!”李北生心里琢磨着。
  
上一篇:全省优秀法官马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女法官的先进事迹材料
  • 联系客服

    微信号:yzbxzcom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