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秀法官马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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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森,男,汉族,1968年8月日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1991年毕业于青岛大学管理系,1994年12月考入高密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注沟法庭、河崖法庭、夏庄法庭、双羊法庭工作,现任双羊法庭庭长。参加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公正执法,情系民生。多次获得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高密市委、市政府嘉奖,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4月被山东省高院评为“十佳办案标兵”,同时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2月被山东省高院评为第三届“全省优秀法官”。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马森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向上。参加工作以来,注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2002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中他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扎扎实实地为当地群众解难题、化民怨、维权益。对于一些疑难、复杂、影响辖区安定的案件,时时处处考虑以大局为重、稳定为先、和谐为上,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信仰和先进理念,受到领导同事们的肯定和辖区群众的称赞。
马森同志工作勤奋认真,态度诚恳朴实。“法官的价值,体现在一宗宗尘封历史的案卷之中”,这是马森同志的审判工作感悟。长期在法庭工作,也锻炼了他脚踏实地、诚恳认真的工作态度。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公正、高效、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以过硬的审判能力、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不知疲倦的勤奋精神,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处理纠纷、帮困解忧。在近几年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他凭借过硬的审判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采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从细节入手,把握基层群众的心理,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情结和心结,每月结案30件以上,调撤率80%以上。十七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错案、无上访、无投诉。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马森同志善于学习总结,追求精益求精。长期的基层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期法官所具有的道德和情挚,造就了他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他注重调解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经他调解疏导,握手言和。所总结的“加强沟通、注重调解、调判结合、方法灵活”农村法庭工作经验,在全院得到推广。多次参加各种学术研讨、法律文书评比和庭审观摩比赛等活动,所撰写的裁判文书获省院三等奖,所撰写的《民事案件调解方法刍议》等调研文章发表在《山东法制报》,从而成为全省法院优秀青年法官的楷模。
马森同志为人原则性强,工作任劳任怨。“绝不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离城区40公里的注沟法庭干起,后调到条件最为艰苦的河崖法庭(后合并到夏庄法庭)。从全市的西南乡到东北角,马森同志一干就是十几年,一直固守在农村这片土地上。然而,他既没叫一声苦,也没抱过一声怨,而是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对辖区百姓的深厚感情,把法律和文明播撒到辖区的每个角落。而且,他常常告诫自己: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由于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也得罪了一些人,但树立起了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法官形象,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马留守”。正是有着这样的精神境界,他无怨无悔地燃烧着自己的青春,用庄严的国徽和执着的良知,扛起心中永恒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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