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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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靖平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一位藏族女性法律工作者。从事法院工作20年来,在调解工作中她热情如火,注重以情感人,在审判工作中她又是黑脸女包公,只认法理不认人。在甘南藏族自治州法院系统,乃至在整个甘南草原的老百姓心目中,她都是响当当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贾靖平是藏族人民的女儿,法律本科毕业,现是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自从1984年加入到法官队伍以来,她从原夏河县法院合作法庭的书记员干起,一直到审判员、庭长、副院长,2002年当选舟曲县法院院长。多年来,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把极大的热情和精力投注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去,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到舟曲县后,她与法院党组一班人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工作连年上新台阶,案件审结率、执行率大幅度提升,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收结案动态良性循环的目标。她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地方党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上级机关给予了她不少荣誉:荣立三等功一次,获甘肃省十佳女法官、陇原优秀女法官、全省“三八”红旗手、全州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甘南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合作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鲜花、掌声、荣誉并没有使她陶醉,却是她的新起点和动力的源泉。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一、好法官不仅吃苦在先,增强法学素质更应在先
舟曲县地处甘南藏族自治州东南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生活艰苦,属于国列贫困县。贾靖平当选这个县的法院院长以后,远离家庭和亲人,风风火火就奔赴岗位。当时法院办公条件简陋,她经常搭乘外单位的车辆或者坐班车去开会、出差。在她的倡导下,法院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她亲自带领审判人员爬山涉水,进村入户,坚持现场调解,现场办案。法院的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老百姓高兴地称他们是深山里的法庭,和群众心贴心的法官。贾靖平自己还承包了诉讼案件较多的乡蹲点调研调解,并经常下去回访。由于传统观念的约束,偏僻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每办一个案子,男同志需要付出十分精力,她就得吃十二分的苦。但吃苦耐劳是藏族女性的天性,她总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不但能够克服面临的所有困难,而且努力把工作干得漂亮、圆满,哪怕掉几斤肉、脱几层皮都心甘情愿。
贾靖平认识到,时代在进步,依法治国的进程在加快,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一名好法官,光能吃苦是不够的,娴熟的审判技巧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已经成为每一个法官应该具备的素质。作为女同志,她白天忘我工作,常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晚上回家整理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文章和学术论文,同时认真研读法学著作,努力使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结合起来,相互促进。近年来,她已经积累了6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先后多次参加州中院、省高院的各种培训班,在职参加省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她积极推动审判方式的改革,收集了大量相关法学资料,使她的审判技巧日渐娴熟,法学理论功底日渐深厚,在审判实践中得心应手。她以身作则,始终坚持以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带动全县法院系统的学习,努力把法院建设成学习型法院。二、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付出真情就能化解矛盾贾靖平在舟曲县法院上任伊始,首先找准了存在的两大症结,那就是“告状难“和“执行难”。为克服“告状难”,县法院实行了“简化手续,方便诉讼,提高效率”为内容的便民工程,将周一、三、五定为院长接待日。在此基础上,她承诺只要法院领导在岗,当事人随时可以向领导陈述意见,并亲自处理和督办案件。她强调对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实行院长接待制度以来,使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甚至想告状的人也改变了主意,上访纠缠的当事人逐年减少,收到了艮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她亲自办案、接待当事人达1800多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00多件,解决疑难案件200多件,督办400多件,审结案率均达98%以上。
贾靖平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时刻把自己假设为当事人,这是她做人做事的出发点。也正是她如此平易的工作作风,塑造了她有亲和力、有耐心、敢于负责的职业形象。在接待当事人时,她总是耐心倾听,详尽解释,不厌其烦;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她亲自掏钱买饭、登旅社、买车票,不但化解了他们的积怨,而且总是做到使他们忧愁而来,满意而1J刁。坪定乡村民杨某某因相邻纠纷,对方断绝其住宅出路达四年之久,乡政府、法院几经处理都无济于事。贾靖平上任后,了解当事人处境,不顾山高路陡,天寒地冻,带领法院干警亲临案发地实地调查。在目睹杨某某的贫困家境后,她多次从经济上予以帮助,并决定亲自办理此案。一次解决不了,她就去两次、三次。她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案情,并要求县、乡政府协同办案,多方人马齐集现场实地调解,化解了纠纷,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在民事案件中她坚持以理服人,以德感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在调解工作中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城关乡村民李某某因道路纠纷,从1996年开始上访,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使他成为当地有名的“上访专业户”,影响彳艮大。她上任以后,亲自接待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进行调解,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长达八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近年来,舟曲县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2004年达到90%。
三、融“情”于“法”,不给执行工作留下尾巴
由于地处偏僻,地方经济落后,群众收入低,生活十分困难,舟曲县案件执行工作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困难多、压力大。弓子石乡村民朱某伙同他人偷牛七头,卖掉以后钱财也被挥霍一空。朱某被捕归案并被判刑,同伙却未能抓获。失主要求朱某承担赔偿责任,可朱某一方面系比较随意的上门女婿,其家庭拒绝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其家庭也非常贫困,家产总值不过百元,无力支付7000多元的赔偿金。此案一拖再拖,难以执行,以致失主集体上访,并被县人大代表列入提案,造成很大影响。贾靖平上任后,亲自走访双方当事人,调查案情,了解失主家境,不但自己掏腰包接济失主中的困难户,而且与民政等部门协商,为失主做了力所能及的经济补偿,失主表示满意。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贾靖平在担任合作市法院副院长时,该市重庆盛源酒楼发生过一起凶杀案,凶手系酒楼雇员高某(并与酒楼老板有亲戚关系),案发后畏罪潜逃,而死者尹某某是家庭独子。死者尹某某家属悲愤欲绝,连日在酒楼前哭闹。此案在社会上吵得沸沸扬扬,也引起州委、州政府的重视,要求尽快查处。合作市法院经过审查以人身损害赔偿案受理。贾靖平主动担任此案审判长,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死者尹某某与朋友到酒楼吃饭,饭后付帐时因100元钱与酒楼负责人发生争执后离去,约20分钟后又返回酒楼,在解释当中被酒楼雇员高某以刀捅其后背,致其失血过多不治身亡,尹某某的行为给死者家属的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了严重伤害。可是凶手高某未能归案,酒楼老板拒绝承担责任。贾靖平利用双休日时间,多次接触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要求酒楼老板以雇主的身份担负民事赔偿责任,安抚死者家属精神上的伤害,在此基础上力求使双方达成谅解。在她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协议,酒楼老板向死者家属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6万元,死者家属在接到法院的调解书时满意地说:“处理的公正,执行的快,这就是对我们的安慰啊。”
一外地投资商需要修建民工宿舍,取得县、乡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就开始施工。可是当地村民刘某称代表着二十多户上百人口,极力阻挠施工,与投资商发生纠纷。其时当地为了带动地方经济,出台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如果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造成不良影响;可是如果处理不当,也容易引发村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安定。贾靖平经过分析,带领办案人员,花了两天时间,逐户与村民交谈了解情况,得知他们担心补偿金能否得到兑现,才是问题的关键。于是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切地回答了村民提出的问题,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村民感觉到法院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也认识到阻挠施工的方式是不对的,表示服从法院的处理,当即停止了对投资商的侵害。该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称赞法院为地方的开放、开发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贾靖平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在困难面前、危险关头或者遇到突发事件,自己必须亲临现场,亲自处理突发事件。2004年7月14日,一场暴雨冲毁了舟曲两河口电站正在施工的一座木桥,搭桥用的木料被附近村民打捞。为木料的归属问题,工程承包人和打捞者发生冲突,承包人多次索要无果,于7月29日起诉到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免影响整个工程进度。7月30日,办案人员在执行时,其中两名打捞者情绪激动,语言偏激,辱骂、攻击执行人员,并煽动周围群众试图冲击、围攻。她却保持着沉着冷静的态度,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了混乱局面,对每个被执行人单独进行谈话,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经她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运用审岁,j职能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舟曲县以往的执行率只有百分之十几,贾靖平上任后,采取有力措施,充实和加强力量,改善装备条件,同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千方百计抓执行。她倡导从立案到审结案件的全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执行问题,对调解处理和判决处理的案件保质保量,尽可能做到当即执行,不留尾巴。她倡导对所受理的案件着重进行调解,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因为调解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满意率高,上诉率低,社会效果好。这样,新收案件大多得到执行,执行率达到95%以上,执行遗留积案大幅度减少,使法院的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四、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坚守道德底线不受践踏
在法院审判工作中,贾靖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强化法官自身的党性修养,树立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严肃执法意识,致力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她勤勉敬业,廉洁奉公,在审判工作中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忠实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是法官最根本的职业道德,也是贾靖平在指导和审理案件过程中坚守的道德底线。她常常为全体干警敲响这样的警钟:歪曲法律和事实真相,哪怕只有一次,你就将丧失一个法官的资格!
不论是在合作市法院,还是在舟曲县法院,贾靖平对每一个案子都严格审查把关,从未出现过一起人情案、金钱案或者关系案。她在合作市法院任职的时候,接到合作第一中学雍某诉合作给排水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雍某骑自行车不慎掉入该公司开挖的渠道,造成颈骨损伤。雍某为了达到自己胜诉的目的,私下为她送来贵重物品,但被她婉言拒绝了,并对案子做了公正的判决,使雍某对法官的形象有了新的认识。雍某说:“在公正的法官面前,法律才是公正的。”
在审判工作中,贾靖平自觉遵守中纪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院的“八不准”,自觉接受地方人大、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现出她洁身自好,固守清贫的优秀本质。她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保证了所办理各类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上经得住考验,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不超过年审结案件的1%。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五、狠抓两庭建设,改善民族地区执法条件
民族地区不但群众生活艰苦,法院的条件也十分简陋,给执法工作造成许多不便。为了改善法院和法庭的执法条件,她为两庭建设劳神费心,奔赴省、州反映情况,争取建设资金。舟曲县距省城420多公里,距州府300多公里,她每年要跑上十几趟,她不但人瘦了,受的委屈更多,也流过不少眼泪,但她不会就此退却,她打定主意要实现的愿望,就是再苦再累,自己也感觉到快乐。
她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2003年终于落实了审判庭综合办公楼的建设资金和办公设备。在工程建设中,她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对一些工头私下的说情送礼的行为一概严词拒绝。该工程已完成审判庭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工程,2005年年中即可竣工验收。该办公楼以其造型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以及严格的质量把关,建成后将是民族地区法院系统的标志性建筑,而且法院的软硬件设施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贾靖平的家远在数百公里以外,她几乎是顾不上的。虽然她十分看重家庭,可是毕竟离家太远了,工作也太忙了,她解决不了家里的任何实际问题,连孩子都也顾不上,很小就寄宿在亲戚家读书,每年只能在假期里见上一面。好在她的家人非常理解她,支持她,永远是她坚强的后盾,使她不必为家庭而分心。
贾靖平清醒地看到,自己和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继续提高,法院的物质建设和办案经费依然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但她觉得,党和人民给予了她那么多的荣誉,自己应该对得起那些光荣的称号;当然她也觉得,那些荣誉不仅仅是给她一个人的,是给予民族地区法院系统所有埋头苦干的法官的。她应该与全体法官同人一道充满信心,携手共进,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擦亮头顶的国徽,不断为法官这个神圣的称号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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