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股长先进事迹材料(3)
为警清廉、不徇私情是同志工作中的座右铭,同志主管着县交警大队事故股的“大权”,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材料的整理、责任的认定,都要由他前后作决定和签字。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一等警察交警队,光天化日敢受贿”,但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根本寻不到这股歪风,这就是同志始终在股时倡导自律严明的结果。今年10月8日上午8时许,个体车主王明于驾驶自家货车去四平拉货,经至境内,马仲河镇附近,和县一个政府部门的轿车相撞,王明于自我感觉自己的责任不大,但是王明于又担心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就在一个人在办公室时,从兜里掏出一沓钱,往兜里塞,请求在事故处理中予以关照,当即被王婉言拒绝,见同志坚决拒收,这名个体车主心存疑虑,担心得不到公正处理,但当事故处理完后,面对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此人敬佩不已,由衷赞叹其廉洁自律、秉公办案的工作精神。
不论在单位还是在家,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坚信自己能做到“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今年10月2日晚,在新梨线发生一起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原因是驾驶人刘海波驾车行驶瞭望不周,将一13岁女孩撞死。事故发生后,刘海波为减轻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惩罚,就找到了的一个直系亲属,来家讲情,的亲属对他说:“刘海波和我的关系不一般,这事你一定给关照,我过去经常用人车,麻烦人家,这次你不关照他,我就没面子了。”对他亲属说:“法律不是儿戏,再说这事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你的面子也不能当法律用。”用耐心说服的办法,为他的亲属进行讲解,但他亲属很不理解地说,我这些年没求你什么事,就这一件事还不行,说完一甩袖子就走了。他的亲属一计不成又生二计,第二天上午当上班后,他又来到家,对的爱人小刘说:“刘菲,启武回来后,你和他好好说说,给我个面子,好歹我们是亲属,人家刘海波帮过我大忙。”说完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扔到床上,还没等的爱人醒过神来,他的亲属就下了楼,晚上,回来后,他的爱人将钱交给,一查,正好是元,然后对他爱人说:“您怎么能收人家钱呢?!”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对他的爱人批评了一顿,他的爱人感到很委屈,哭着对他说,我哪收他钱了,他把钱扔到床上就走了,当时我正看孩子,今后,你的事情我再也不管了!第二天,将元钱交到了事故内勤,然后又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后来,将这元返给了肇事者,而肇事者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事故处理工作是交警机关的重要“窗口”,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着交警机关的整体形象。工作中,同志带领事故处理股民警,认真遵照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依法秉公办案,以责论处,克服行业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徇私舞弊现象。同志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历来采取集体研究,公开认定的方式,并实行现场勘查与损害赔偿调解异人办案,杜绝一人包案到底,并且将事故处理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开门办案”,有效地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他带领事故处理股民警,每年处理近千起事故,皆能达到当事者满意,杜绝了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
由于受社会风气的影响,近几年送礼者、说情者总不乏其人,同志已记不清拒收了多少礼品、现金。在金钱、人情关面前,他一次次经受住了考验,凡经他手处理的事故,不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生人还是熟人,他都一视同仁,秉公处理,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多年来,经过手中办理的各种交通处理案件,没有一例引起行政诉讼,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几年来,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十多面,感谢信30多封,为警清廉,作风正派在县局公安队伍中已被传为佳话。
十多年来,同志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坦诚和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竭心尽力忘我工作,始终视党的事业重于一切,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他那憨厚朴实的工作作风,来自于内心坚定的信念,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今天能做一名人民警察,是我的光荣,我要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用我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