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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局长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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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春元,男,汉族,1952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汉中市水利局局长。
  他带领一班人狠抓人畜饮水、骨干水源、防洪保安、水保治理等八大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市每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近3亿元;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解决了农村100余万人饮水困难;洋县卡房等5大骨干水源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石门等5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以及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完成,使农业灌溉保障率显著提高。移民后扶政策落实、水保生态环境建设、水电开发、渔业发展等成为水利建设诸多亮点。他依据《水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主持草拟《汉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得到推行;建立的执法巡查制、执法公示制,受到省、市人大视察组的首肯;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被树为市政府部门的样板。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全市400多个取水单位颁发了《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狠抓水利建设“三项制度”的落实。“5.12”地震发生后,他及时召集在家领导和中层干部,研究部署水利系统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并督促水利系统各单位迅速开展震损情况大排查。突出抓好水库安全,亲自带人查看重点水库受损情况,组织专家对高危、次高危水库逐一排查,对症处理。多次陪同市政府领导向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汇报灾情,争取应急除险资金2300万元,为应急抢险和损毁水利设施修复奠定了基础。他情系灾民,带头缴纳“特殊党费”2000元。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总结推广了宁强县、略阳县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目标、两服务、四结合、三办法”的成功经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大干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在他的带领下,市水利局、连续8年被市政府评为综合工作先进部门,连续6年被省水利厅评委全省水利行业“创佳评差”活动最佳单位,连续3年被汉中市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部门。本文转载自www.sjclw.net事迹材料网
  该同志2001年、2002年、2004年被省水利厅评为优秀局长;2002年被汉中市委市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个人”;2001至2003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市上联评为优秀公务员;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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