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检察员先进事迹上报材料
事迹材料网分享
十佳检察员先进事迹上报材料
第四届“十佳检察人员”上报材料
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
――――-----记&amam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amam2001年3月,在人民代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amam同志当选为&amam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的舞台给了他施展才华的机会的同时,也在他的肩上压上了一副沉重的担子。他清楚地认识到,在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时,获得省、地、县所授予的诸多荣誉和各种表彰已悄然隐退,只能成为对过去辉煌的美好回忆。
在新的岗位上,他知道除了坚定信念,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外,别无他法。而上任之初,摆在他面前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可以说,当时的&amam县人民检察院正处于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由于前任主要领导的违纪问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摘去了“五好、两满意”的牌子,接踵而至的是“文明单位”的牌子也被收回,各种检查、考评都以猜疑的目光审视着&amam县人民检察院,社会上也流言四起,部分干警陷入迷惘之中,检察工作举步维艰。面对困境,新上任的&amam没有畏缩、没有气馁,更没有等待、观望,而是掷地有声地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我们一定要争口气,在哪儿跌倒了,就要从哪儿爬起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失去的荣誉重新夺回来”。
&amam同志以身作则,知难而进,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公正执法、勤政为民”为动力,带领全院干警辛勤工作,迎接挑战。他牢牢把握住抓队伍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原则,提出“治院必先治政”,上任伊始,就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结合“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对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要求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争名、不贪利,严于律已、防微杜渐,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amam始终把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作为带好一支队伍、搞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为此,他不断学习各级党委的各种方针、政策,以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结合“三个代表”、“团结干事”、“机关纪律作风教育”、“云岭先锋”工程和检察机关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他深知作为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应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只有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执法水平等方面都高于被监督者,才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而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他以自己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举行一次讲座的实际行动,带领全院干警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组织好院里每周半天的政治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意愿和意见,绝不高高在上。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抓好了全院的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全院呈现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既加强了政治品德修养,又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平。
在&amam同志的带动下,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出色地完成,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和县委、政府、人大的好评。全院注重在检察业务工作中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使全院上下统一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是基于以上的努力,&amam所带领的&amam县人民检察院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夺回了失去的荣誉,在2002年9月重新获得省检察院授予“五好、两满意”人民检察院光荣称号,2003年底,&amam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进入先进检察院行列,受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表彰与奖励,2004年8月重新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所有这一切,不仅为&amam县人民检察院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也为&amam本人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政治坚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amam认为,在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他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检察业务,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并实施院里的各种规章制度共计37项,增设了专职纪检组长,为每位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刑事申诉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制度等,并纳入年终考核。还召开不同层次的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一般干警、科室负责人、退休职工和支部的意见,对本院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了转变作风的六条禁止性规定。以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从自我做起,从班子抓起,要求干警做的,他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干警做的,自己带头禁止。由于他以身
第四届“十佳检察人员”上报材料
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
――――-----记&amam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amam2001年3月,在人民代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amam同志当选为&amam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的舞台给了他施展才华的机会的同时,也在他的肩上压上了一副沉重的担子。他清楚地认识到,在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时,获得省、地、县所授予的诸多荣誉和各种表彰已悄然隐退,只能成为对过去辉煌的美好回忆。
在新的岗位上,他知道除了坚定信念,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外,别无他法。而上任之初,摆在他面前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可以说,当时的&amam县人民检察院正处于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由于前任主要领导的违纪问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摘去了“五好、两满意”的牌子,接踵而至的是“文明单位”的牌子也被收回,各种检查、考评都以猜疑的目光审视着&amam县人民检察院,社会上也流言四起,部分干警陷入迷惘之中,检察工作举步维艰。面对困境,新上任的&amam没有畏缩、没有气馁,更没有等待、观望,而是掷地有声地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我们一定要争口气,在哪儿跌倒了,就要从哪儿爬起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失去的荣誉重新夺回来”。
&amam同志以身作则,知难而进,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公正执法、勤政为民”为动力,带领全院干警辛勤工作,迎接挑战。他牢牢把握住抓队伍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原则,提出“治院必先治政”,上任伊始,就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结合“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对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要求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争名、不贪利,严于律已、防微杜渐,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amam始终把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作为带好一支队伍、搞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为此,他不断学习各级党委的各种方针、政策,以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结合“三个代表”、“团结干事”、“机关纪律作风教育”、“云岭先锋”工程和检察机关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他深知作为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应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只有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执法水平等方面都高于被监督者,才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而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他以自己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举行一次讲座的实际行动,带领全院干警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组织好院里每周半天的政治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意愿和意见,绝不高高在上。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抓好了全院的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全院呈现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既加强了政治品德修养,又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平。
在&amam同志的带动下,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出色地完成,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和县委、政府、人大的好评。全院注重在检察业务工作中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贯穿于工作之中,使全院上下统一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是基于以上的努力,&amam所带领的&amam县人民检察院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夺回了失去的荣誉,在2002年9月重新获得省检察院授予“五好、两满意”人民检察院光荣称号,2003年底,&amam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进入先进检察院行列,受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表彰与奖励,2004年8月重新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所有这一切,不仅为&amam县人民检察院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也为&amam本人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政治坚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amam认为,在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他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检察业务,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并实施院里的各种规章制度共计37项,增设了专职纪检组长,为每位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刑事申诉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班子成员轮流值周制度等,并纳入年终考核。还召开不同层次的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一般干警、科室负责人、退休职工和支部的意见,对本院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了转变作风的六条禁止性规定。以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从自我做起,从班子抓起,要求干警做的,他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干警做的,自己带头禁止。由于他以身
上一篇:乡镇长促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材料
下一篇:实验中学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