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材料网 > 事迹材料写作 > 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负责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负责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网分享
  
  市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负责人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负责人。201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051件,其中,申诉案件68件,举报案件180件,结案163件;政策咨询3803件。对于每一个打来电话或来访的消费者,都能够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服务文明。并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积-
  极进取,实现了举报投诉中心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本职工作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先进的服务理念和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0年上半年,市政府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实行错时上下班,行政机关的上班时间调整为九点,而12365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全国联网后,人工接听时间是与省局一致的,固定为八点三十分,而系统一但进入人工接听程序后,如无人接听是能留言的,为了保证服务热线的畅通,同志每天提早半个小时来到工作岗位投入工作,始终如一,风雨无阻。
  以为消费者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同志在处理各类质量申诉案件中时刻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初,辽阳新城的一位农民因购买产的鸡饲料出现问题,造成80%的鸡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跟厂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同志立即与饲料厂及相关检验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整个事情经过,积极进行调解。尽管存在着浓缩料是经过用户配比加料后喂食、事发时间较长等不利因素,造成责任无法认定,但考虑投诉人的损失较大且无法挽回,同志经多次与厂家协商调解,取得厂家的充分理解,帮助消费者争取到2万元补偿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投诉人在接到这2万元钱的时候非常激动,还专程从辽阳送来一面“服务于民爱百姓,公仆之心钦可佳”锦旗以示感激。
  在今年的农资打假期间,我们为几位农民消费者解决了一起质量纠纷,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7万元。2010年3月24日,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经业技术推广站的负责人田树立到12365举报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反映该单位在2010年2月4日向喜丰塑业有限公司驻锦州办事处定购的价值13000元的9吨富鑫牌农用地膜(规格:重量每捆5kg、厚度0.008mm。幅宽分别为950mm/1000mm/1100mm)实际使用面积与标识标明面积不符,少了约20%。与喜丰锦州办事处沟通换货未果来12365举报投诉中心投诉。
  投诉中心在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喜丰公司负责人联系,并将双方当事人调到我中心进行调解。喜丰公司起初并不认为其产品存在问题,并强调这是在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内的差值。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拿出产品标准,与厂家工作人员一同对数据进行计算,并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经过二个小时的努力,厂方最终同意将未使用的富鑫牌地膜更换成相应数量的喜丰牌地膜。使农民朋友能够赶上农时,不影响春耕,受到了农民朋友的好评。
  在一次次这样的举报申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同志就是在这样扎实、平凡的工作过程中,默默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形象。
  
上一篇:市质监稽查局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范文
下一篇:乡农经站先进事迹材料的范文
  • 联系客服

    微信号:yzbxzcom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