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材料网 > 司法事迹 > 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分享
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下面有一篇关于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的文章,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自强路地区位于陇海线以北,西至北关正街,东到大明宫御道广场,北与未央区龙道北路接壤,辖区面积2.62平方公里,人口4.4万人,1.5万余户,属典型的棚户区,区域经济、市政设施相对滞后,人口较为复杂。近几年来,司法所在新城区司法局和自强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始终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紧扣街道工作中心,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地区居民,服务经济发展,为创建“平安新城”,构建和谐社区新自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最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二次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一级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两次在全区进行经验交流。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
  司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认识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保障,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领导小组,以及自强路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构。并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创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加大投入。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6万余元为司法所添置各种办公设施,使司法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干警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司法业务、执法服务“六规范”;人员落实,选调从事司法工作时间长、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坚强有力的司法工作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制定不同阶段规划,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认真组织驻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辅导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聘请新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以案讲法,提高大家对司法行政的认识。
  二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组织驻地公安派出所、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地区八所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妇女儿童保护法》、《交通法》,以实例讲法,寓教寓乐,深受中小学生喜爱;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公共设施,地区自立中学坚持每季度普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大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制环境。
  三是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贯彻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切入点,大胆开展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XX年,与新城区法院在西安凯达五金批发市场举办“速裁法庭进市场和法律进市场”大型宣传活动,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受教育经营者300余人。
  四是抓点带面,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小社区大社会”,社区居民文化层次不同,素质高低不同,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因人施教,特别是针对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成立由公检法司干部、国家公正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伍,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组织“148”法律志愿者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配合“和谐春风映自强”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向居民发放法律书籍,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注重教育效果。本文来自事迹材料网: /hyxj/sfxjsj/6418.html  
上一篇:最新司法所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检察院巾帼文明岗先进事迹评选材料
  • 联系客服

    微信号:yzbxzcom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